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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责任编辑:龙云惠 点击:[]

根据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化资学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博士,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的前身是红河学院理学院,理学院是 2003年蒙自师专升格为红河学院时最早成立的三个二级学院之一,由创建于1978年的物理系和化学系组建而成。2021年4月,学校院系调整,物理系调至工学院,理学院同期更名为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下设化学系和冶金工程系,开设化学(省级一流建设专业)、冶金工程(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食品质量与安全(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排名:6/14)三个本科专业,涉及化学、冶金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

 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现有教职工54人、正高职14人,副高职19人,博士19人、硕士26人。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云南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委联系专家1人、云南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云南省“青年拔尖”人才3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3人;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1个;获得云南省级化学专业教学团队1个、云南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获得云南省化学教师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各1项、云南省教学比赛二等奖1项、云南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1项。

 历经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项;获得科研项目立项130余项,总经费14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26项、省级项目28项、省教育厅、州科技计划及校级项目80余项;获得专项项目100余项,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省级学科建设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近1500万元;获得各级质量工程项目185项,经费近310万元,其中省级质量工程项目49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136余项。发表论文780余篇,其中SCI收录近170篇,EI、ISTP收录230余篇;获得授权专利近50项。


 学院办学资源雄厚,拥有“材料与化工”校级专业硕士建设学科, “化学”云南省硕士点建设学科,“有机化学”云南省重点学科、云南省高校“天然药物与化学生物学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高校“地方特色资源利用与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和云南省高校“特色食品、消费研发及其质量安全工程中心”、云南省高校“红河州民族药研发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高校“失效贵金属催化剂清洁提取高值化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失效贵金属催化剂循环利用联合创新实验室”等学科平台9个;拥有云南省高校光活性化合物的发现与合成科技创新团队1个。学院实验楼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2400万元,设有基础实验室、综合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创新设计实验室等专业教学实验室近40个;设有应用分离分析实验室、能源新材料实验室、特色生物资源实验室、光化学与催化实验室、合成化学实验室、功能材料实验室、食品储藏与加工实验室、冶金中间产物处理研究实验室等科研实验室近20个;拥有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衍射仪、高自动比表面与空隙分析仪、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化学工作站、微波消解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凝胶色谱仪、荧光分光光度仪、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真空油炸果蔬膨化干燥机、离子色谱仪、多功能制粒机、小型真空冶炼炉、中频炉等大型仪器设备,总价值达2200余万元。学科平台及科研资源全部向本科生开放,为创新创业教育及专业核心技能培养提供强力支撑。

二、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今夜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5周岁。

(六)专业要求

    化学化工、冶金材料、食品科学、环境科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四、政策及工作待遇

    1.各人才层次相关待遇

人才层次

入选条件

人才待遇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

第二层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影响的知名专家学者;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不低于以下标准:人才引进费80万元(税前);首聘期年薪100万元(税前);专项科研经费300万元(5年,每年6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费500万元(5年,每年100万元);直接入选“红河学者”并享受相关待遇;配备编制内专职科研助理。

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和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好学术发展基础和潜力,能较快提升所在学科的某一研究领域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优秀学科带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文化名家”入选者或其他省份等同于上述入选者;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除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发表学术论文8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一级学科所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不低于以下标准:人才引进费80万元(税前);首聘期年薪50万元(税前);专项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100万元(5年,每年20万元),自然科学类150万元(5年,每年3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费250万元(5年,每年50万元);直接入选“红河学者”并享受相关待遇;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申报;配备编制内专职科研助理。

第四层次

A类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在SCI一区发表过1篇等,或在SCI二区发表过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期刊发表过6篇及以上科研论文等;或者以排名第一身份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其他省份等同上述人才入选者;获得过“省突”、“省贴”、全国优秀教师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者;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人才引进费60—80万元(税前),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确定;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理工类20万元;高层次人才奖1000元/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1500元/月;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三年内享受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申报。

B类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持有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在SCI二区发表过1篇等,或在SCI三区发表过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期刊发表过4篇及以上科研论文等;或者以排名第一身份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等;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人才引进费55—65万元(税前),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确定;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理工类20万元;高层次人才奖1000元/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1500元/月;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三年内享受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C类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

人才引进费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理工类20万元;高层次人才奖1000元/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1500元/月;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三年内享受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短期聘用博士

与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方向相一致的博士,具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

聘期为三年,入学校事业编。实行年薪制,年薪为20-30万(税前,超额完成协议任务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数额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给予引进人才的待遇,专项科研经费、科研平台建设费、科研启动费等,经学校研究根据科研计划、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考核合格后,高层次人才奖按月发放。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服务期为五年,人才引进费可选择签订合同后先一次性领取60%,剩余40%从第二年按4年(48个月)的方式发放,也可选择分5年(60个月)的方式发放;其年薪先按60%按月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40%。第四层次服务期为八年,人才引进费可选择签订合同后先一次性领取60%,剩余40%从第二年按7年(84个月)的方式发放,也可选择分8年(96个月)的方式发放。短期聘用博士年薪先按60%按月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40%。

3.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1)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学校协助办理调动手续;配偶为非事业编制人员,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学校提供公开招聘考试机会;配偶为非事业编制人员,但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解决编制外合同制工作。(2)子女入学可进入红河学院附属中学就读或结合地方实际,协助解决入学问题。

4.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学校报到后,学校给予报销一次原单位至学校的差旅费,由个人申请批准后提供5年期的人才周转房。

五、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请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联系人邮箱:wangjing151699@163.com。

3.联系电话:0873-3694923

 

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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