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以及红河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经初试、复试选拔,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4月21日—4月27日),具体拟录取名单见下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上报红河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电子信箱:hzxyyjs2025@163.com)。
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若因体检、学籍学历校验、政审等问题导致录检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有关文件要求不予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s://yz.chsi.com.cn/zsgs)备案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红河学院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详见附件2)在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至学院邮箱hzxyyjs2025@163.com,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件:1. 红河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拟录取名单
2. 红河学院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1日